目前數位影像製作行業,大量使用影片特效展現於片頭動畫,不論是電視廣告、節目片頭動畫、公司形象簡介、教學影片、
音樂錄影帶以及個人影視作品,目前還有為數不少的電視台以及專業的製作公司也在使用它。
影視特效影片躍身宣傳行銷的最大利器,對於電影後製人員、廣告影片後製人員、動畫師、行銷影片製作人員來說,
無時無刻都希望自己能擁有更強大的視覺合成特效技術。
國內外電視頻道及電影製作產業,迫切徵求精通合成特效及影音剪輯的專業後製人才,越來越多的影片合成後製,
需要更快速與更大整合能力的專業工具來協助,其中具備平面及3D物件的人才,更有優勢競爭力。
學習評量方式專題製作-製作數秒鐘之影片,結業學員具備之專業能力及適任工作類別電影/電視影片剪輯製作,
廣告影片製作,紀錄片製作,MTV製作,片頭動畫製作,網路影音製作,教學影片,企業形象影片,婚禮MV,
廣告公司、傳播公司、動畫公司、電影公司與電視台之剪輯師、影片特效後製,個人剪輯工作室,
活動錄影與剪輯等數位影音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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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適用《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112年「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學分費補助。】
▶補助對象及資格:設籍桃園市且年滿18歲至未滿30歲之青年或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且非軍公教人員)。
(年齡計算以取得學分證明日為基準)。
▶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最高補助5學分,每學分以3,500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3,500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申請方式:應於取得學分證明翌日起90日內,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收,等方式,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處申請補助:
1.補助申請書(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3.領據及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附件二)。
4 繳費收據正本。(以正本為原則,倘若正本遺失 或其他特殊狀況可以影本替代)
5.學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影本(學分證明無載明課程起訖日期者,應另檢附課程簡章或其他載明課程起訖日期之相關證明文件。
6.切結書(附件三)。
▶本方案送件截止日期為112年12月15日止,逾期送件則不受理。當年度經費用罄停止受理案件。
另112年12月16日以後之案件視113 年計畫核定情形於113年公告後再行受理。
▶申領本方案補助之青年或中高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本處應不予發給補助;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後,追還已領取之補助:
1.不實申領。
2.未取得學分證明。
3.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修讀課程或代他人修讀課程。
4.領取 學分費 補助,已超出其 實際 負擔費用。
5.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查核。
6.具軍公教身分資格者。
7.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屬性之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
8.已申領「桃園市政府112年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學分費。
9.曾申請本方案並領取補助金之相同班名學分班課程,不得申請。
10.其他違反本方案相關之規定。
▶上開補助相關規定及辦法,請依《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公告為準: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