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來Java已經是許多大型系統升級轉換的第一考量語言,從金融、財稅、醫療、電信、戶役政等電腦系統都已經改用Java開發,連各式各樣的雲端系統應用都是以Java為主要工具,現在的程式設計已經不能不懂Java。本系列課程以培育資訊服務業或產業應用所需之程式設計人才,參與本系列課程學習後將能培養對程式設計觀念的瞭解,清楚知曉物件導向理論,同時並掌握主從式程式設計、網路Socket程式、視窗程式設計等各項應用,成為優秀Java工程師的墊腳石。
本課程除講師以豐富經驗所設計的各種範例導引學員外,並搭配課堂複習測驗與課後作業以增強熟悉度,讓學員完整掌握Java程式概念。
▶課程將帶領學員學習
▴學習建置 Java 開發環境
▴Java程式語⾔基本功
▴學會物件導向觀念
▴學習⽤Java第三⽅套件解決專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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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適用《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112年「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學分費補助。】
▶補助對象及資格:設籍桃園市且年滿18歲至未滿30歲之青年或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且非軍公教人員)。
(年齡計算以取得學分證明日為基準)。
▶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最高補助5學分,每學分以3,500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3,500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申請方式:應於取得學分證明翌日起90日內,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收,等方式,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處申請補助:
1.補助申請書(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3.領據及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附件二)。
4 繳費收據正本。(以正本為原則,倘若正本遺失 或其他特殊狀況可以影本替代)
5.學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影本(學分證明無載明課程起訖日期者,應另檢附課程簡章或其他載明課程起訖日期之相關證明文件。
6.切結書(附件三)。
▶本方案送件截止日期為112年12月15日止,逾期送件則不受理。當年度經費用罄停止受理案件。
另112年12月16日以後之案件視113 年計畫核定情形於113年公告後再行受理。
▶申領本方案補助之青年或中高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本處應不予發給補助;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後,追還已領取之補助:
1.不實申領。
2.未取得學分證明。
3.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修讀課程或代他人修讀課程。
4.領取 學分費 補助,已超出其 實際 負擔費用。
5.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查核。
6.具軍公教身分資格者。
7.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屬性之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
8.已申領「桃園市政府112年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學分費。
9.曾申請本方案並領取補助金之相同班名學分班課程,不得申請。
10.其他違反本方案相關之規定。
▶上開補助相關規定及辦法,請依《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公告為準: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