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
認證簡介
隨著經濟發展及開放引進外籍勞工,就業服務業務蓬勃發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家數倍增,亦因同業競爭,產生不實廣告、超收費用等非法情事,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除已積極修改相關法令加強規範外,亦辦理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講習及測驗,以期提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素質。乙級工作範圍: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招募、職涯諮詢輔導。
就業服務技術士之檢定架構如下:
一、 有關學科與術科之範圍,包括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招募、職涯諮詢輔導等三項目,請參照規範所列各項技能種類,含技能標準與相關知識。
二、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之檢定之標準,概以就業服務管理人員應具備之熟悉相關法令、蒐集分析與應用就業市場、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及顧客關係管理……等,為主要檢定內容
報考資格
具備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其「同等學力」係指具下列資格之一:
1.經下列國家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一、二、三、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2.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3.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4.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5.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高中、高職或專科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6.高級中學或職業進修(補習)學校或實用技能班三年級(延教班)結業,持有畢業或資格證明書者。
7.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者。
(2)修滿四年級以上年級後,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或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者。
考試費用
一般報檢人繳款金額:NT$ 925 元;申請免試學科者:NT$ 735 元;申請免試術科者:NT$ 340 元(依實際公佈為主)
考試內容
1.「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之檢定標準,概以就業服務管理人員應熟悉之相關法令、蒐集分析與應用就業市場、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及顧客關係管理等,為主要檢定內容。
2.「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檢定測試科目分為學科及術科,學科測試採測驗題(選擇80 題)方式辦理,術科測試採紙筆開放式作答(即申論、簡答、分析等方式),各科以60分為及格,學、術科成績均及格者為檢定合格。
內容如下:
一、 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
(一) 熟悉相關法令
(二) 蒐集、分析與應用
(三) 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
(四) 顧客關係管理
(五) 政府與社會資源之運用
二、 招募
(一) 面試技巧
(二) 職務分析
(三) 情緒管理與人際溝通
三、 職涯諮詢輔導
(一) 簡易職業心理測驗
(二) 職涯諮詢技巧與分析
考試地點
依當年勞動力發展署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所定。並詳載於准考證,建議於學科測試前3天上網查詢考場位置,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考試日期
105-03-20 (日) 01/05-01/14 報名
職涯規劃
人力資源人員、人力仲介人士、就業服務人員及想從事相關行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