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三等/四等)-測量製圖
認證簡介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測量及地圖繪製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測量:含大地測量、河川與海洋測量、航空攝影測量、土地測量、三角(邊)測量、精密導線測量、圖根測量、戶地測量、土地複丈、建築改良物測量、定著物位置測量、都市計晝樁位測設、衛星定位測量、地籍測量、重力測量、遙感探測及地形測量等。
2.地圖繪製:含地籍圖、地形圖、地籍公告圖、土地使用圖、各種位置圖、水文圖、都市計畫圖、段接續一覽圖、地段圖、行政區域一覽圖、航空測量圖、海圖、交通網路圖及有關政治、經濟等用途地圖之繪製等。
報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並具備以下條件者:
地特三等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及防災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地學、土地資源、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政、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設計、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發展與建築、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應用空間資訊、測繪工程、農村規劃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數學、數學教育、數學資訊教育、應用數學、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地特四等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考試費用
三等筆試報名費:新台幣1,400元/四等筆試報名費:新台幣1,300元
考試內容
地特三等
地特三等
一、共同科目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二、專業科目
1.土地法規(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2.地理資訊系統
3.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4.大地測量(包括測量平差法)
5.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
6.地圖學
地特四等
一、共同科目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二、專業科目
1.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2.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請修讀地圖學)
3.測量學概要
4.測量平差法概要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試題,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考試地點
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台東、澎湖、金門、馬祖十二考區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