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式中餐葷食丙級證照,為自己未來創業或者是進入職場,做好萬全的準備。
二、本課程將從刀工訓練開始著手,會有水花和盤飾的技巧教學和絲、條、丁、片的基本刀工練習讓學員對於尺寸和重量有更多的概念;在烹調法上對於炒、溜、燴、炸、乾煸等在職場上常用的火候拿捏也會詳細的利用各種不同的方法示範給大家了解。
三、本課程除了教導大家考照技巧外,亦可讓我們學習到餐廳裡的大廚美味,把家庭主婦的菜色變成宴會菜,讓自己的廚藝質感再提昇成為一種餐飲美學。
*課程預期效益
1.輔佐學員刀工:學習對於不同食材的特性、外觀切出大小一致的絲、條、丁、片、塊、末、粒。
2.在火候烹調上:學會炒、燴、煮、炸、湯、乾煸、涼拌、燒、蒸、煎、羹、溜之烹調技能並了解其差異。
3.輔導學員順利考取中餐葷食丙級證照。
【本課程適用《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113年「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學分費補助。】
補助對象及資格:設籍桃園市且未滿 30 歲之青年或年滿 45 歲至 65 歲之中高齡者(年齡計算以開課日未滿 30 歲及年滿 45 歲為基準),且完成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5 學分,每學分以新臺幣 3,500 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 3,500 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此門課程為 4 學分) 申請方式:
(一)本案申請檢附文件如下:
1. 補助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學校開立之繳費證明。
5. 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 學分證明影本。
7. 載明課程起訖日期、學分費用之課程簡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應於取得學分證明之翌日起 90 日內(日期計算以學分證明書所載期日為準),備妥上開文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託他人送至本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
民生路 650 號 2 樓,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本方案受理截止日期為 113 年 12 月 15 日止。當年度經費用罄,停止受理案件。
另 113 年 12 月 16 日以後之案件,視 114 年計畫核定情形於 114 年公告後再行受理。
申領本方案補助之青年或中高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本處應不予發給補助;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後,追還已領取之補助:
1. 不實申領。
2. 未取得學分證明。
3. 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修讀課程或代他人修讀課程。
4. 領取學分費補助,已超出其實際負擔費用。
5. 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查核。
6. 具軍公教身分資格者。
7. 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屬性之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
8. 已申領「桃園市政府 113 年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補助在職勞 工學分費。
9. 曾申請本方案並領取補助金之相同班名學分班課程,不得申請。
10. 其他違反本方案相關之規定。領取前項補助者,經本處書面通知限期繳回,屆期未繳回,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上開補助相關規定及辦法,請依《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公告為準: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