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科技大學
健行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EXTENSION EDUCATION CENTER, UCH
專業技能/證照/公職/培訓中心
【桃園市民補助專案】《關務及貿易法規》專責報關人員輔導考照班
BJ03 【桃園市民補助專案】《關務及貿易法規》專責報關人員輔導考照班
符合資格者,最高可補助17,500元!
上課日期  113/09/01 - 113/10/06
上課時段  09:00-16:00(日)
課程時數  36 小時  (2 學分)
授課老師  侯孝瑞

課程目標

考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專責報關人員。
透過循序漸進的傳授與實務例子的佐證,奠定對通關環境的基礎。強調授課內容的完整性、考古題解析及申論題答題技巧的傳授。了解通關環境及知識以供學員未來就職方向。

適合對象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或高級職業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2.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3.在校生與社會新鮮人
4.想轉職國貿業的人
5.國貿相關科系學生

課程介紹

近年的兩岸服貿、ECFA 及TPP 的簽署協議,相信大家對國貿重要性都不陌生,但要讓進/出口貿易間能夠順利進行就不簡單了。在現行相關法令的規定下,凡進出口之各種貨物,依物品的屬性來申報相關文件驗貨,再經不同的公家單位或行政機關審核,讓貨物順利通關,負責此重要流程文件簽核的專業人員,稱為『專責報關人員』。

辦理通關之專責報關人員,需熟悉國際貿易實務、運輸倉儲業務、海關法令規章及通關實務始能勝任,且依照「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申請設置報關業,其員工應有一人以上具有專責報關人員之資格,係屬專業性人員,需通過國家考試取得證照方可執業,就現行的作業上,報關承攬業者一家基本牌照則為二張,以防被停牌的可能性。

本課程特色:
 精選近年試題及申論難題解析單元,讓您精確掌握命題核心。
 補充關稅法、貨物通關自動化、查驗準則等相關重要概念並整理常考題目及實務見解。
 法規背景、實務見解完整白話說明,考取專責報關人員執照不再是件難事。

授課老師

侯孝瑞
專精報關、物流產業的領航員!
侯老師長年在產業服務,累積多年報關經驗,習慣舉例的方式說明法規,讓學員容易記憶。並在各大專校院與教育機構擔任講師,培育無數莘莘學子。

主要授課

通關實務
專責報關人員考試
物流管理

學經歷/殊榮記錄

泰碩電子、聯邦快遞等知名企業。

教學專長

通關實務
專責報關人員考試
物流管理

持有證照

專責報關人員考試 及格
初階外匯人員測驗 合格

教學方法

單向授課、考試練習。

開課月份

每年2.4.9.10月開課

課程費用

不適用會員早鳥優惠方案

特價 6000 元(含教材費及材料費)

教材材料

老師自編講義
1.稅則概要2.關務法規及通關實務3.關務英文

證書說明

本課程屬於「學分班」,課程結業後得發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明書。

課程諮詢

 張小姐
 03-4581196 分機 3776(假日請轉接 3771-3772)

備  註

考試資訊:中華民國考選部http://wwwc.moex.gov.tw/

"修業期滿後,仍不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倘欲報考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者,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

-------------------------------------------------------------------------
【本課程適用《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113年「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學分費補助。】

■補助對象及資格:設籍桃園市且年滿18歲至未滿30歲之青年或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年齡計算以開課
日未滿 30 歲及年滿 45 歲為基準),且完成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5 學分,每學分以新臺幣(以下同)3,500 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 3,500 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申請方式:應於取得學分證明翌日起90日內,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收,等方式,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處申請補助:
1.補助申請書。
2.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學校開立之繳費證明。
5.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學分證明影本。
7.載明課程起訖日期、學分費用之課程簡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本方案送件截止日期為113年12月15日止,逾期送件則不受理。當年度經費用罄停止受理案件。另113年12月16日以後之案件,視114年計畫核定情形於114年公告後再行受理。

■申領本方案補助之青年或中高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本處應不予發給補助;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後,追還已領取之補助:
(一)不實申領。
(二)未取得學分證明。
(三)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修讀課程或代他人修讀課程。
(四)領取學分費補助,已超出其實際負擔費用。
(五)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查核。
(六)具軍公教身分資格者。
(七)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屬性之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
(八)已申領「桃園市政府 113 年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學分費。
(九)曾申請本方案並領取補助金之相同班名學分班課程,不得申請。
(十)其他違反本方案相關之規定。

■上開補助相關規定及辦法,請依《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公告為準: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官網

健行科技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