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西點蛋糕丙級技術士考試內容為主要架構,並配合專業級師資,製作精緻高品質西點蛋糕。產品包括巧克力威風蛋糕捲、奶油大理石蛋糕、海綿蛋糕、奶油空心餅、香草天使蛋糕、蒸烤雞蛋牛奶布丁、檸檬布丁派。
2.以烘焙食品--麵包類丙級技術士考試內容為主要架構,並配合專業級師資,製作精緻又高品質麵包。圓頂奶油土司麵包、圓頂葡萄乾土司麵包、山形白土司麵包、橄欖形餐包、奶酥甜麵包、布丁餡甜麵包、紅豆餡甜麵包。
課程透過示範教學,精闢講解,了解烘焙製作原理與實務,課程設計以考取丙級檢定為導向,在最短時間內考取丙級證照!
★以檢定題組籤模式上課,可加強學員對檢定模式的了解與考試的時間掌控。
★每種產品都可練習兩次,增加學員操作熟練度。
★老師到各組個別指導。
【本課程適用《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113年「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學分費補助。】
補助對象及資格:設籍桃園市且未滿 30 歲之青年或年滿 45 歲至 65 歲之中高齡者(年齡計算以開課日未滿 30 歲及年滿 45 歲為基準),且完成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5 學分,每學分以新臺幣 3,500 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 3,500 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此門課程為 5 學分) 申請方式:
(一)本案申請檢附文件如下:
1. 補助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學校開立之繳費證明。
5. 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 學分證明影本。
7. 載明課程起訖日期、學分費用之課程簡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應於取得學分證明之翌日起 90 日內(日期計算以學分證明書所載期日為準),備妥上開文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託他人送至本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
民生路 650 號 2 樓,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本方案受理截止日期為 113 年 12 月 15 日止。當年度經費用罄,停止受理案件。
另 113 年 12 月 16 日以後之案件,視 114 年計畫核定情形於 114 年公告後再行受理。
申領本方案補助之青年或中高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本處應不予發給補助;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後,追還已領取之補助:
1. 不實申領。
2. 未取得學分證明。
3. 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修讀課程或代他人修讀課程。
4. 領取學分費補助,已超出其實際負擔費用。
5. 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查核。
6. 具軍公教身分資格者。
7. 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屬性之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
8. 已申領「桃園市政府 113 年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補助在職勞 工學分費。
9. 曾申請本方案並領取補助金之相同班名學分班課程,不得申請。
10. 其他違反本方案相關之規定。領取前項補助者,經本處書面通知限期繳回,屆期未繳回,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上開補助相關規定及辦法,請依《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公告為準: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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