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目標
1.協助同學考試需求。
2.滿足未來就業時,相關法令之需要。
適合對象
1.有意願從事會計師一職者。
2.有意願報考會計師尚未拿到學分者。
3.專科以上,非會計相關科系畢業或同等學歷(高普考或會計師考試需具備之資格)。
4.高中(職)畢業以上,對會計課程有興趣者(普考需具備之資格)。
課程介紹
公司法乃最為龐雜及最為實用之商事法,如何設立公司確保心血,勞力結晶轉化為財富泉源,亦即公司章程如何規劃?大股東,專業經理人及董事如何確確保自己權益,本課程內容將各家學說完整收集加以整理,內容包含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讓您一次準備齊全,並以法律為主體,進而衍伸相關解釋令,以建立學員法律架構,釐清相關觀念,並輔以現實中各項真實案例引導,配合相關國家考試考題之解答,研讀完畢,定然得以實務及學理兼顧。
1.針對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之法規及相關解釋函令等介紹。
2.以法律為主體,進而衍伸相關解釋令,以求融會貫通。
3.建立法律的架構,並釐清相關觀念。
4.案例解析教學。
授課老師
陳重佑
國立雲科大會計博士/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技術鑑價與企業評價專業經理人/內部稽核師(國際證書)/20年教學與輔考經驗,理論與實務無縫接軌的名師
教學專長
財務會計(初會、中會、高會)、企業評價、財務表分析、成本會計、管理會計、審計、查核實務
證書說明
本課程屬於「學分班」,課程結業後得發予「學分證明」,不授予學位證明書,可於入學後依規定抵免學分。
課程諮詢
張小姐
03-4581196 分機 3776(假日請轉接 3771-3772)
備 註
考試資訊:中華民國考選部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information.aspx?menu_id=145
依會計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會計技術、會計統計、會計資訊、會計與資訊科技、會計(與)財稅、財稅、財政、財政稅務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第一款以外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初等會計學或會計學(一)或工業會計、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二)、高等會計學或會計學(三)、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稅務會計、政府會計、會計實務、會計師業務研究、非營利事業會計、財務報表分析、財務管理或財務經濟學、財政學、經濟學、民法概要、商事法、證券交易法或證券法規、稅務法規或租稅法規、資料處理或電子資料處理或電子計算機概論或計算機程式與應用或電腦應用、電腦審計、會計資訊系統、統計學、職業道德規範、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管理學(概論)或企業管理(概論)或企業政策或組織與管理、管理資訊系統、銀行會計、會計制度、會計師法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二)、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等三學科,有證明文件者。
3.普通考試會計審計人員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4.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